秦皇島公積金最新通知!這些政策取消!近日,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公告,自2020年4月1日起,對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相關提取政策做如下調整。
一、取消子女購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政策
二、取消物業費提取政策
三、取消全款購買首套90平米以下住房多次提取政策
四、規范重大疾病提取政策
職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突發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每年只限提取一次。“重大疾病”應符合醫療保險部門規定的大病保險報銷標準,提取金額不超過報銷后的個人現金負擔部分。
職工申請重大疾病提取的,應提供:提取人身份證、提取人名下的指定銀行卡、提取人與患者關系材料、一年內的住院病歷、一年內的診斷書及一年內的大病保險結算單據。
五、嚴格審核異地購房材料的真實性
異地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要求在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官方網站可以查驗核實。無法在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官方網站查詢的,職工除提供必要提取材料外,應同時提供足以證明購房行為真實性的其他材料,如購房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備案表,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產查詢信息表或人民銀行出具的貸款征信報告等。
3月20日,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辦法的公告,對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辦法進行調整,自4月1日起執行。具體事宜如下。
可貸款額度=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0×繳存時間系數+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0×繳存時間系數,且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和還貸能力。
繳存時間系數為:繳存時間滿6個月至24個月的為1;滿25個月至36個月的為1.2;滿37個月至48個月的為1.5;超過48個月的為2。
賬戶余額不足1萬的按1萬計算,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賬戶余額。
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還貸能力為: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責任編輯:秦皇島房產網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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