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交易中一直存在房款給付與產權轉移時間上的矛盾,不同于購置其他商品可實現“款物兩訖”。以往,交易雙方一般選擇在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受理、繳費通知單(房條)或房產轉讓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時買方給付賣方房款。如前者,產權轉移尚未完成,期間若發生限制交易情況,買方可能遭受損失。如后者,產權轉移已經完成,若出現買方資金給付困難的情況,賣方將遭受損失。實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后,在產權轉移登記完成前,交易資金監管在市房產局設立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待不動產權轉移登記完成后再撥付給出售方,據此實現交易雙方“款物兩訖”,大大減低了雙方的交易風險。
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是指買賣雙方簽訂網簽合同后,在房產交易、登記辦理過程中,為保證交易資金安全,買方將購房的自有資金和銀行的貸款資金劃入監管銀行的監管專用帳號,委托監管機構和監管銀行對交易資金進行監管,在完成房產交易、登記后,資金監管機構和監管銀行將監管的交易資金劃轉給賣方。
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與存量房交易合同網簽一并辦理,不需單獨申辦。辦理時需要提供在監管銀行開設的買賣雙方賬戶信息,其中自然人只可以提供借記卡賬戶信息。
目前,海港區轄區范圍內的存量房買賣協議網簽及交易資金監管業務可到下列受理網點辦
全款購房的自房產轉讓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將監管的交易資金本息劃入賣方結算賬戶。
貸款購房的自抵押權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將監管的交易資金本息劃入賣方結算賬戶。
責任編輯:秦皇島房產網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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