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房地產市場上一房二賣的情況時有發生,很多購房者法律意識不強,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如何防止一房二賣呢?其實在《房屋登記辦法》里有相應的答案,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下,讓大家避免買到一房二賣的房子。
一、登記簿作用很重要
除房產證外,房屋還有第二張“身份證”——登記薄。
房屋登記簿是房屋權利歸屬和內容的根據,由房屋登記機構管理。當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時,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準。
二、預告登記防止“一房兩賣”
在日常購房過程中,購房者買了期房,要等到收房后一段時間才能獲得相應的房屋權屬證明,開發商有時為了追逐利潤而將房屋兩次甚至多次銷售,由此引發的糾紛不在少數。為了解決房屋權屬的“真空期”,《房屋登記辦法》專門設立規定的“預告登記”一節。
具有預購商品房、以預購商品房設定抵押、房屋所有權轉讓抵押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申請預告登記。
也就是說,消費者交了首付買了期房之后,就可憑借商品房預售合同到有關部門辦理“預告登記”,在登記薄上寫明某棟某套房已經賣給了某人。而且,開發商未按照約定與購房人申請預告登記的,購房人可單方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書面同意,處分該房屋申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為了確保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不過,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房屋登記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
3、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
4、房屋滅失;
5、權利人放棄房屋權利;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房主是未成年人,《房屋登記辦法》規定,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監護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應當提交證明監護人身份的材料。
為了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房屋登記辦法》要求,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監護人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四、共有房屋登記
對于共有房屋,《房屋登記辦法》規定,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五、小區房屋“公私分明”
為了保護業主權益,《房屋登記辦法》對小區公共場所的權利登記作出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對建筑區劃內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請登記,由房屋登記機構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六、房屋登記基本單元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房屋應當按照基本單元進行登記。房屋基本單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獨立使用并且有明確、唯一的編號(幢號、室號等)的房屋或特定空間。
國有土地范圍內成套住房,以套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屋、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集體土地范圍內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獨立建筑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間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責任編輯:秦皇島房產網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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