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半個月來記者以買房者身份走訪了省會多家房產中介,通過與中介公司推銷人員接觸,發現中介公司在買賣房屋過程中暗藏諸多“陷阱”,讓人防不勝防,記者就屢屢“中招”。
陷阱一:“偷換概念”讓記者中招
在一家房產中介,記者表示要購買一套40中與裕華路小學雙片區的教育地產。中介工作人員首推一套50平方米房源。既沒有暖氣也沒有天然氣的房子讓記者不太滿意,工作人員便領記者來到附近另一小區。這套房源無論價格還是房屋本身都令人滿意房產中介網絡營銷。
而當記者向裕華路小學及40中分別詢問片區劃分時才了解到,所謂的“雙片區”已經被中介人員“偷換概念”,另一小區為40中學和青園街小學教育地產,看房過程中,中介人員對此只字未提。
陷阱二:“無中生有”多要費用
在另一家中介公司,記者想以公積金貸款為條件購房,中介人員表示需要繳納數千元的評估費。中介人員稱辦理公積金貸款不容易,通過公司可以省不少錢,只是要收取評估費5000元。可記者在雙方簽訂的中介服務協議上,并未發現這項條款。
河北明杰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惠民稱,在正常情況下,購房者可以自行辦理公積金貸款,只要符合貸款條件房產中介網絡營銷,則無需繳納各類費用。建議辦理貸款的購房者先行了解辦理貸款所需的條件和流程,切不可只圖省事,全權委托給中介公司而花“冤枉錢”。
陷阱三:交易不成遭“威脅”
記者調查發現,在中介公司中還存在一類“陷阱”,就是個別從業人員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家住西焦西區的范先生通過中介購房,頻頻接到“落選”中介的威脅電話。
陷阱四:中介費打水漂
市民吳女士來電說,她此前委托一家中介公司租房子,繳納了20元看房費后,三方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吳女士向中介公司繳納了750元的中介費。可準備入住時,房東卻要求她再交網費、有線電視費等各種費用1000余元房產中介網絡營銷,這些費用此前并未提及,雙方產生爭執都不想繼續履約。吳女士找到中介希望重新為她選房遭拒,不但不退還中介費,還指出她單方違約。
河北盈華律師事務所王亞瓊律師提醒,在委托中介公司租房時,簽訂三方合同之前就要看清合同中關于權利與義務的相關約定,提前考慮到租房過程中有可能出現的問題、產生的糾紛等,并且在合同中進行詳細的約定,避免日后產生分歧。
責任編輯:秦皇島房產網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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