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早在2005年3月被提出,到2011年 “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到“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再到2015年房地產稅法被正式納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加之近期頻繁提及,說明這項改革的內容已經從單一稅種調整,變成整個房地產稅收體系的調整。調整的范圍更大,工作也更為復雜。
從3月4日的十三屆全國人大首場新聞發布會,到3月5日的政府工作報告,再到3月7日的財政部記者會,短短4天內,官方三次提及房地產稅立法,部分細節和時間表也已披露。
房地產稅立法既是稅改的重要方面,又是樓市調控長效機制的重要部分,有望在近幾年取得實質性突破。
從2003年開始,房地產稅收制度的改革就已醞釀,最早以房產稅擴圍“物業稅”的形式嘗試。到2011年上海、重慶首次對個人住房持有環節進行征稅時,稅種變為“房產稅”。近些年,房產稅很少被提及,取而代之的是“房地產稅”,但其內涵已經改變,從單一稅種變成指代整個房地產稅收體系。
梳理這一歷程不難發現,這些年,房地產稅收改革的思路發生了一定變化:從之前的局部調整,逐漸演變成整個稅收體系的變革。立法程序的介入,也說明這一改革被提到至關重要的地位。
分析人士認為,經過多年準備,對房地產稅制改革方案已經形成一些基本共識,這必然有助于改革的推進。若進展順利,此項改革有望在2020年的節點上實現落地。
從“物業稅”到“房產稅”
房地產稅收制度改革最早始于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實施城鎮建設稅費改革,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征統一規范的物業稅,相應取消有關收費。”
隨后,權威人士透露,受制于明晰產權、理順產權關系、整頓評估中介市場、清房產稅擴圍理房地產稅費、確定調整稅種的主體、改革土地所有制度、先期試點等多方因素的限制,物業稅的開征至少需要三四年時間。
但從2003年開始,相關準備工作已經啟動。有關部門從2003年啟動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即“空轉”試點。試點分3批,包括北京、遼寧、江蘇、深圳、重慶、寧夏、福建、安徽、河南、天津10個省區市和計劃單列市的32個縣、市、區納入試點。
“空轉”試點一直進行至今,內容也不斷完善。到2010年,這項試點已在全國推開,按照財政房產稅擴圍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各省、自治區都選擇一個城市進行試點。
這一試點對房地產稅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技術基礎。原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今年初曾表示,模擬空轉“早就形成了計算機軟件和方案設計,數據代入以后非常便捷地得到稅基評估結果”。
但在最初,房地產稅制改革仍主要以征收物業稅的方式進行。2006年發布的“十一五”規劃綱要中表示,“改革房地產稅收制度,穩步推行物業稅并相應取消有關收費。”
從2010年開始,“物業稅”漸漸退潮,“房產稅”的說法興起。2010年7月22日,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于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于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慶同時宣布啟動房產稅試點,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房產稅擴圍。其中,上海針對增量住房進行征稅,稅率為0.6%;重慶則向豪宅進行征稅,稅率分0.5%、1%、1.2%三檔。
這一試點是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十二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的要求,經國務院常務會議的同意而進行房產稅擴圍。此后,相關部委的負責人還表示,“條件成熟時,在統籌考慮對基本需求居住面積免稅等因素的基礎上,在全國范圍內對個人擁有的住房征收房產稅。”
責任編輯:秦皇島房產網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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